蔡春雷律師,系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,不良資產法律事務部主任。自1999年執業至今已有20年的律師服務經驗。曾代理過千余宗各類訴訟、非訴訟案件,先后擔任百余家大、中、小型企業和政府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。
曾或現任:
海南仲裁委員會仲裁員;中國政法大學不良資產處置業務高級研究班講師;大連海洋大學聘任客座教授;北京市律師協會第七屆并購與重組專業委員會委員;北京市律師協會第十屆懲戒委員會委員;北京市朝陽區第二屆律師協會懲戒委員會秘書長;北京市朝陽區第三屆律師協會副會長;中國東盟法律合作(北京)中心副主任;雷石投資不良資產收購、處置決策委員會主任?;北京市通州區人大常委會第一、二、三屆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委員;北京市通州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、法制委員會委員;“中國合同庫”特聘專家。
獲得榮譽:
2008年,被北京市委評選為“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”;
2009年、2014年、2018年,因優秀業績表現,其事跡被收錄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主編的《中國律師年鑒》;
2014年,被朝陽區律師協會評為“2011-2013年度朝陽區優秀律師”;
2015年,被北京市律師協會評為“2012-2014年度北京市優秀律師”;
2015年,在“京師2015年度最受歡迎律師大型評選”活動中,因表現突出,被評為最受歡迎律師獎;
2016-2018年度,“俺的律師網”互聯網產品研發專家顧問團顧問;
2016-2017年度,北京市律師協會懲戒委員會優秀懲戒員;
2017年,《法治朝陽》課題組、朝陽律協紀處委第三屆優秀審查報告評選中榮獲一等獎;
2017年,海南仲裁委員會優秀仲裁員;
2017年,中國不良資產聯盟“十大行業人物”;
2018年,榮獲“優秀共產黨員”稱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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